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 中共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 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函〔1999〕46号文批准,由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 商联合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96307E。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于199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Xinjiang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