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 十一次董事会于 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1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人。独立董 事胡本源先生、王惠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 独立董事韩路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此项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