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上 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 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做出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 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