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1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其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 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 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