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创新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已投入金额为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