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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HCSCHCSC(SH:600378)2023-12-13 13:12

第一条 为规范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