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匡勤、罗津晶、李诗、林涛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 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