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荐程序合法有效。各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 实,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出任的职务,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证券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同意 林泓富先生、黄炜先生、陈家明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 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龙岩龙净环保工业园一号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