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 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事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