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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安源煤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9月修订)
ACIGACIG(SH:600397)2024-09-13 08:4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建 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办法》、《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领导班 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是指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 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 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本办法所称的经理 层成员其范围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 监、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效益提升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切实维护股东 权益,实现资本收益的良性上升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营业绩责任书指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目标值设 置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以经营业绩责任书为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