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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由《公 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