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角度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 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原则上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 第四条 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