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如董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