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小军先生、谢思敏先生、周清杰 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柳彬 先生、王治雯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