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师、陈媛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年 8 月 3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年 8 月 18 日 15 点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裕民大街甲 6 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 主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人,代表公司股份 195,0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