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