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司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本规则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 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