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在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我们认可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 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议、决策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