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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空港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Airport CorpAirport Corp(SH:600463)2024-03-28 09:35

(二)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独立董事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独立董事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董事会共有三位 独立董事,分别为张小军先生、谢思敏先生、周清杰先生,三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时 间均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 司董事会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根据 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