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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周朝宝先生、程元怀先生和郑建诚先生对此回避表决,该报告的审议、表 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报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琰、温步瀛、童建炫 2023年8月23日 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