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候选人陆春良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