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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GDHTGD(SH:600487)2023-12-11 13:1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江苏 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 交易 1、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定价公 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损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 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需回避表决《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