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山东药玻十届十次监事会相关事项专项意见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 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 -- 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