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内容 第二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 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