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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克劳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询问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 (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 独立董事签字: 秒凌玉 2017 12:00 何斌辉 / 672 12 10 10:00 10:00 10 10:00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月 23 日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