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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579KMCL(600579)2023-10-23 10:5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该名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四章 履职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