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99,999,994.47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 16,037,735.8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3,962,258.66 元,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73,443.88 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1,788,81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 号)。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