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反 舞弊工作,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 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定义 第四条 舞弊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因主观故 意,采用欺骗等手段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 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手段,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