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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HACLHACL(SH:600598)2023-08-28 10:38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 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激 发企业活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 意见》(国发〔2018〕16 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发 考分规〔2019〕94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3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57 号)、《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 13 号)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工资 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大荒集发〔2023〕8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财务合并报表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企业建 立劳动关系的付薪职工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