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及 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或"企业")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所属企业财务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 务风险,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八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具体负责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 全面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会监督、税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职能。 第九条 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科学制定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 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