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的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 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款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