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 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包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 动合同。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承办部门,是指企业指定的合同管理部门, 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在法律事务部。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 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或欺诈,可能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 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及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 同起草、审批、执行等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