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_7-1 广汇物流与五矿证券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发行人"、"公司") 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30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公司会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 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 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 认真讨论,并完成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 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问询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