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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GHWLGHWL(SH:600603)2023-12-22 10:4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本公司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是公司的 常设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实行 监督,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及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 事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 换。 第四条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