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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CRCHCRCH(SH:600636)2024-04-26 08: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非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报酬从公司 其他规定。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 - 1 - 董事应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