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独立董事制度(2023版)
独立董事制度(2023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