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条 财务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 组"),负责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等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由财务公 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金融部、 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贷款、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由工 作小组统一领导,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金融业务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 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 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公司金融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等应加强 对风险的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