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 险控制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的严格监管,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 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7 独立董事(谢佑平): 独立董事(倪静): 独立董事(宋航):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