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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YYTMYYTM(SH:600655)2023-09-18 10:11

关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修订稿)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4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示的 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