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叶盛基先生、赵蓓女 士、张盛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厦门金龙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