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制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事 项,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三毛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经理层代 为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指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济师、董事会秘 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审慎原则。授权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合理确定 授权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从严控制、谨慎授权。 (二)权责对等原则。权利与责任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