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作为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轻骑"、"湖南天雁" 或"公司")的非募集法人股股东,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给流 通 A 股股东,以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包括募集法人股)的上市流通权,而公 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 价。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兵装集团与济南市国资委拟向公司全体流通 A 股股东安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9,201.3012 万股,即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流通 A 股股东做出每持有 10 股流通 A 股获送 3.0 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自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且对价股 份被划入流通 A 股股东账户之日起,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 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情况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名称: | 华龙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