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光明地产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 12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解释第16号"规定,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无重大影 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委员签字: 朱凯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光明地产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页无正文) 委员签字: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光明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