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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光明房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全体独 立董事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如下事项,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与光明 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不存在被 关联人占用的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