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Q/NB DS003-1-202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2024 - 发布 2024- - 实施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的 为规范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定义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4. 独立性要求 4.3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 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