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本所根据公司转来《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40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 中下述问题之要求,以及与发行人沟通、在上述审计及审核过程中获得的审计证据 和本次核查中所进行的工作,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本说明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发行 人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2-1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08,149.11 万元,其中拟用于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22,379.00 万元、"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 项目"14,238.06 万元、"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39,087.32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 32,444.73 万元。2)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的 实施将改善公司现有信息化运营水平,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请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