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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CCCCDCCCCCDC(SH:600720)2023-12-21 13:40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甘肃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祁连山水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的委托,指派本所具有证券服务经验的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祁连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祁连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祁连山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随祁连山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同予以 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实施进行了核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