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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设计:中交设计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600720CCCCDC(600720)2024-02-05 12:22

附件6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相关监管要求和《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及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司其他负有信息披 露职责的人员,公司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1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及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 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信息披露主体。 第二条 本办法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