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暂行)V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掌握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 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指公 司全资控股企业及分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定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1;;_;_$ . 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 (不含税价)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 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