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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丽尚国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LSGCLSGC(SH:600738)2023-11-27 10:1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 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 ...